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