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