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