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 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 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 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