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 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 ,礼必坏;三年不为 乐,乐必崩。旧穀 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 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 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 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 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 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