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 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