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 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