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 坐。不告 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 敌首同赏, 匿奸者与降敌 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 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 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 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 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 论,不得 为属籍。 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