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 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 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