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