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 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 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 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