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