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 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 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 为霸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 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