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