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 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 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 中并河以 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 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 出西方。三十四 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