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