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