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