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