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 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 曾子之母曰 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 有顷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尚织 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 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 投杼逾墙而走。夫 以曾参之 贤,与母之信也, 而三人疑之,则 慈母不能信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