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