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