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 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 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 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 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 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