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