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 战於甘。将战,作 甘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 事之人,予誓告女 :有扈氏威侮五行, 怠弃三正 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 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 其马之政, 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;不用命,僇于社 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