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