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