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