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 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 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 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 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 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