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