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