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鼎五年秋,丞相有罪, 罢。制诏御史:“万 石君先帝尊之,子孙孝,其以御史大夫庆为丞相,封为牧 丘侯。”是时汉方南诛 两越,东击朝鲜,北逐匈奴,西伐大宛,中国多事。天子巡狩海内 ,修上古神祠,封禅,兴礼乐。公家用少,桑弘羊等致利,王温舒之属峻法,兒宽等推文学至九卿,更 进用事,事不关决於丞相,丞相 醇谨而已。在位九岁,无能有所匡言。 尝欲请治上近臣所忠、 九卿咸宣罪 ,不能服,反受 其过,赎罪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