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 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 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 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 高阙、山、北假中 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 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 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