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