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