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人或传其书至秦。秦王见 孤愤、五蠹之书,曰: “嗟乎,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,死不恨矣! ”李斯曰: “此韩非之所著书也。”秦因急攻 韩。韩王始不用非,及急,乃遣非使秦。秦王悦之,未信用。李斯、姚贾害之,毁之曰:“韩非, 韩之诸公子 也。今王欲并诸侯,非终为韩不为秦,此人之情也 。今王不用,久留而归之,此自 遗患也,不如以 过法诛之。”秦王以为然,下吏治非。李斯使人 遗非药,使自杀。 韩非欲自陈,不得见。秦王後悔之,使人 赦之,非已死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