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 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 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 用私道者 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 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 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 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 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 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 贱臣,臣以失令 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