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