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