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 侯狱辞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 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