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