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