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