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 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 社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 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 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 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