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