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