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 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