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 郎中雷被巧,乃 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 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 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 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 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 ,十馀日未定。会 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 请相,相弗听 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 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 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 持戟居庭中, 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 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 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 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 诏,当弃市。” 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 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 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 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 义见削,甚耻 之。”然淮南王 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