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