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